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 为有效消除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结合秋季特点和近期交管工作实际,从细节入手,把握关键节点,采取多项措施抓好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突出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发挥机制作用。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能效,落实安全责任,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如遇紧急情况、节假日以及交通安全保卫等任务需要中止施工作业的,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协助做好路面安全畅通工作。二是盯紧规范作业。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作业,施工车辆驾驶员按相关规范操作,现场施工人员一律穿戴统一的反光标志服,严禁随意出入施工区域或穿越高速公路,杜绝人为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掌握安全防护的应对方法和措施。
突出广泛宣传提示,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发布安全提示。通过收费站、沿线LED显示屏、电台、微信、抖音、高德地图等信息手段向广大驾驶人公布施工路段地点、时间、范围、期限等信息,提醒过往驾驶员谨慎驾驶、文明驾驶,降低施工作业给辖区道路正常通行带来的影响,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二是落实教育培训。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防护技能,确保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器械、摆放防护设施,同时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监督指导施工作业安全进行,避免产生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一是为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路段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到辖区施工路段,对道路通行条件、事故隐患、施工现场等情况进行实地排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施工现场锥筒摆放不合理、施工导向牌位置不合理、限速标识牌数量不足等交通安全隐患一一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留安全盲区、安全死角。二是大队到各施工现场进行车辆检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施工,严禁超载、超速、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严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车辆必须检验合格、车况良好、灯光齐全、证照齐备,严禁证件不齐、带病车辆上路施工,施工车辆驾驶员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听从指挥,遵守规定。